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由于宋都控股未能按银行要求提前还贷,作为担保方的宋都集团名下存单已被债权人行使担保权利。本次新增被划扣金额为3.22亿元。截至目前累计被划扣存单金额共计10.71亿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宋都控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截至目前宋都控股尚有10.96亿元借款尚未到期,结合控股股东目前资信情况,可能存在后续其他借款到期未能偿还而导致公司资金被进一步占用的风险。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项,如控股股东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公司股票将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同时,根据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的承诺事项(详见2021-062号公告),由于其未及时清偿银行款项,构成控股股东宋都控股、实际控制人俞建午先生未按承诺履行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暨公司资金被占用的概述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函的公告》,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俞建午先生承诺,及时清偿对应借款,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有序安排资产变现,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与公司之间以存单形式的互保情形。其中2021年、2022年下降存单质押担保承诺均已经完成。截至目前,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存单质押担保余额尚有216,435万元未解决。
2023年5月15日,宋都控股未按银行要求提前还贷共计3笔,涉及借款金额32,260万元,宋都集团存单被银行划扣3.22亿元。截至目前,宋都集团的存单因宋都控股未及时清偿贷款,共计被划扣金额10.71亿元。
上述事项构成宋都控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目前,宋都控股尚有10.96亿元借款尚未到期。
截至目前,公司为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之日,由于宋都控股未能按期偿还银行借款,以至作为担保方的宋都集团其名下存单已被债权人行使担保权利进行划扣,进而导致公司被宋都控股占用资金10.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37%。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项,如控股股东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公司股票将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宋都控股仍有10.96亿元借款尚未到期,结合控股东目前资信情况,可能存在后续其他借款到期未偿还而导致公司资金被进一步占用的风险。
3、上述金额已经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予以全额计提,上述情形尚不会对公司目前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公司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措施包括不限于发函催告、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等方式进行应对,尽全力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就相关进展事宜及时予以披露。
4、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存在短期内难以解决资金占用的可能性。截至本公告之日,控股股东宋都控股、实控人俞建午因受股价波动等外部环境影响、资产处置较慢,公司预计其短期内难以有效解决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等监管机构采取法律措施的可能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控股股东逾期未还款造成上市公司担保损失的行为可能导致证券监管部门对宋都控股、俞建午采取法律措施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继续根据上述事项的推进情况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积极督促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履行相应的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6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增提起诉讼
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未及时清偿银行款项,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以存单质押形式提供给宋都控股的银行借款担保中,被划扣存单涉及人民币10.71亿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构成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控股股东宋都控股、实控人俞建午先生前期承诺事项,上述事项亦已构成其未按承诺履行的情形。
截至目前,宋都控股尚有人民币10.96亿元的银行借款尚未到期,结合宋都控股的目前资信情况,可能存在后续其他银行借款到期不能偿还而导致公司资金被进一步占用的风险。
为依法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5月15日宋都集团新增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新增提交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向宋都控股、俞建午先生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材料已被上述法院收进,法院正在审查立案过程中,法院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根据公司担保损失的金额,宋都集团会陆续就担保损失的资金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次新增提起诉讼金额暂合计为1.41亿元。
一、诉讼背景及相关事项概述
(一)控股股东、实控人承诺事项的进展暨公司资金被占用的概况
宋都控股、俞建午先生曾于2021年5月承诺,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有序安排资产变现、及时清偿银行款项,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与公司之间以存单形式的互保情形(详见临2021-062号公告)。此前,公司多次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要求其务必积极筹措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避免出现到期无法偿债,可能导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质押在银行的大额存单被银行以行使质权为由进行划扣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存单质押担保余额尚有人民币216,435万元未解决。
因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未及时清偿银行款项,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以存单质押形式提供给宋都控股的银行借款担保中,被划扣存单涉及人民币10.71亿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构成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控股股东宋都控股、实控人俞建午先生前期承诺事项,上述事项亦已构成其未按承诺履行的情形。
(二)本次提起诉讼情况
结合宋都控股的目前资信情况,公司认为,其可能存在后续其他银行借款到期未能偿还而导致公司资金被进一步占用的风险。另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多次沟通与催告后仍未依约履行偿还义务或提供可行的后续计划。
鉴于上述情况,为依法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5月15日宋都集团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新增提交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新增诉讼金额约1.41亿元),向宋都控股、俞建午先生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材料已被上述法院收进,法院正在审查立案过程中。后续,根据公司担保损失的金额,宋都集团会陆续就担保损失的资金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本次起诉情况
1、起诉案件材料、诉讼财产保全的相关材料已被上述法院收进,法院已诉调立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2、上述公司提起的诉讼金额是暂时合计金额。具体案件标的,以案件立案后取得的立案回执等材料为准。公司后续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案件的进展。
(二)历次起诉情况及进展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本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暨风险提示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以下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
1、宋都控股、俞建午先生短期内难以解决资金占用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之日,宋都控股、俞建午先生因受股价波动等外部环境影响、资产处置较慢,短期内难以有效解决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公司虽已采取多项措施要求宋都控股、俞建午先生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及公司担保损失资金,并进行起诉,结合判决的不确定性以及后续执行风险,上述资金收回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宋都控股、俞建午先生存在被证券监管等部门采取法律措施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宋都控股不得与上市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若上述资金占用款项短期内难以有效收回,则可能导致证券监管等部门采取法律措施的风险。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项,如控股股东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公司股票将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执行总裁汪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占总股本的0.0672%;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陈振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0,000股,占总股本的0.0201%。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庆华先生、陈振宁先生在《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详见临2023-011号公告)披露后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前期汪庆华先生、陈振宁先生提出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是基于个人资金使用需求。在减持计划发布后,其没有找到合适的时间窗口实施股票减持。现其取消原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其对后续持股计划的考量,汪庆华先生、陈振宁先生即日起终止前期的减持股份计划暨提前终止该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计划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计划自2023年5月17日起(含2023年 5月17日)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 76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38万元。
2、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3、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近日,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下合称“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的信心,增持主体计划自2023年5月17日起(含2023年5月17日)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76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共计6人,增持主体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前的12个月未披露增持计划;
(三)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6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的信心实施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增持股份种类为公司A股股票,增持方式为通过二级市场进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主体本次计划拟增持金额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76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38万元,具体计划如下: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8万元,不超过76万元。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5月17日起(含2023年5月17日)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人自有、自筹资金。
(七)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主体将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受增持股份所需的自筹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增持窗口期限制等因素影响,存在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体现了增持主体对于公司的信心,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持股变动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合规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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