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71版)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账号:110916452710606)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22-091)
前述募集资金账户为公司、银行与保荐机构三方联合共管账户,相关账户余额限定用于募集基金项目投入或其他已公告的用途,属于受限账户。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及规则的前提下,募集资金可以自由支取。
问题6.关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年报披露,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计9亿元,应收款项融资16.43亿元,相关应收项目占营业收入比重均有所提升。请公司补充披露:(1)不同应收科目前十大应收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等;(2)结合相关交易具体开展情况,说明采用以票据为主的收款方式原因,相关票据直接背书转让、贴现、到期收款的比例,是否有票据前后手存在潜在关联关系的情形;(3)结合下游客户及对应结算方式、信用政策变化等,应收项目占收入比重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收入是否具备收入确认条件。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回复:
(一)不同应收科目前十大应收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等
1、应收账款
截至2023年5月15日,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前十大的应收已全额回款,具体情况如下,:
2、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在本科目进行列报,截至2023年5月15日,2022年12月31日前十大的应收款项融资对应的相关银行承兑汇票已全部背书或贴现,具体情况如下:
3、应收票据
公司将商业承兑汇票在本科目进行列报,截至2023年5月15日,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无已到期未能兑付的情况,相关票据已全部背书,具体如下:
(二)结合相关交易具体开展情况,说明采用以票据为主的收款方式原因,相关票据直接背书转让、贴现、到期收款的比例,是否有票据前后手存在潜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1、结合相关交易具体开展情况,说明采用以票据为主的收款方式原因
在工业原材料和大宗商品行业,票据结算是通行的重要结算方式之一,票据结算占比较高。公司与客户的具体订单的结算方式由公司与客户结合交易品种、销售价格及其他因素等共同谈判决定,按照商业及行业惯例,公司与客户的结算方式包括电汇结算、汇票结算(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结算等,以票据为主的收款方式符合商业及行业惯例。相关交易的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备注:交易金额为交易的实际规模。
2、相关票据直接背书转让、贴现、到期收款的比例
(1)总体情况
2022年公司以汇票结算的总额为948,752.91万元(对应的不含税交易金额为839,604.35万元),占公司当期交易金额的比例为11.35%,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0.85%,公司相关票据的总体情况如下:
1) 银行承兑汇票
2022年,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贴现、到期收款的比例具体如下:
2)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均需于到期后终止确认,因此本期终止确认金额为本期实际到期金额。2022年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贴现、到期收款的比例具体如下:
备注:本期指2022年。
(2)前十大客户的相关票据直接背书转让、贴现、到期收款的比例详见本题(一)不同应收科目前十大应收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等。
3、票据前后手存在潜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2022年度银行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本期新增金额891,028.45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本期新增金额57,724.46万元,其中前手与后手存在关联关系的金额为8,693.80万元,占本期新增金额的比例为0.92%。
前手与后手具有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为满足平台对下游的交付率在收到苏州聚翔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的退款后向其关联方杭州绿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对应金额8,000.00万元;(2)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业务中,存在693.80万元票据前后手为同一企业的情况。
(三)结合下游客户及对应结算方式、信用政策变化等,应收项目占收入比重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收入是否具备收入确认条件
1、下游客户及对应结算方式、信用政策变化情况
公司将应收票据(商业承兑)视同应收账款进行统一授信管理,主要方式为结合交易对手的交易品类、历史交易情况、注册资本、企业性质等,对交易对手进行评级,一般对于同一评级的企业,信用政策基本一致。具体执行中,公司在销售合同中对于相关赊销天数的约定不完全明确,公司按照整体信用政策进行相关应收款项的管理,2022年较前期未发生较大变化。以前十大应收项目对应的交易的结算方式及政策为例,具体如下:
2、应收项目占收入比重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收入是否具备收入确认条件
应收项目的产生主要与交易金额直接相关,从上表可以看出,按照交易金额统计,2022年应收项目占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以前年度无明显变化。
问题7.关于预付款项。
年报披露,公司期末预付款项34.92亿元,其中账龄1年以内余额33.31亿元,1年以上余额1.71亿元,前五名余额合计5.3亿元,占比15.14%。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十名预付对象的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内容及金额、预付比例等情况,说明出现超过1年未结算预付款项的原因;(2)核实有关预付款项最终流向,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公司预付款占用资金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发表意见。
回复:
(一)前十名预付对象的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内容及金额、预付比例等情况,说明出现超过1年未结算预付款项的原因
1、前十名预付的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前十名预付对象的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内容及金额、预付比例等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调整税款为:(1)因部分业务相关交易已完成,但是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开具给公司,相应的税款仍在预付款进行列报,在预付款的基础上扣除相关税额;(2)因部分业务相关交易未完成,但是已开具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预付款为不含税金额,在预付款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税额。预付比例按照调整税款后的预付期末余额进行计算。
2、超过1年未结算预付款项的原因
截止2022年12月31日,1年以上主要预付账款(100万以上)的长期挂账原因如下,截至2023年5月15日,结转或转销具体情况如下:
(二)核实有关预付款项最终流向,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公司预付款占用资金的情形
公司已按照问询函的要求,积极与供应商落实预付款项流向问题,鉴于公司的交易在相关交易对手的流水中仅占部分比例,由于供应商对商业信息的保密性及资金流向的复杂性,公司难以直接向供应商核实预付款最终流向。公司对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公司预付款占用资金的情形进行了严格详细自查,经自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公司预付款占用资金的情形。
问题8.关于供应商、客户。
年报披露,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2.11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2.94%;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51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7.58%,其中关联方采购额25.08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58%。请公司补充披露:2022年的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本年新增、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前十大客户情况
2022年度,公司前十大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二)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2022年度,公司前十大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至2021年有关财务数据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过程中,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针对部分公司难以完整取得或拥有除客户签收单以外其他与相关交易商品控制权直接依据的交易,按照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公司对于部分收入自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主要系公司对于控制权的判断选取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公司交易的具体业务模式未发生变更。
据此公司通过自查及重新核算,对2020年至2021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进行了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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