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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千骥生物医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骥创投”)持有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6,65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54,200股。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3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股东千骥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6,654,2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99%。千骥创投为公司5%以下股东,其上述减持计划的披露系其履行公司IPO期间所出具的承诺函。

  千骥创投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其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收到股东千骥创投的告知函,截止2023年5月16日,千骥创投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6,65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千骥创投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其根据IPO期间出具的承诺函履行减持承诺。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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