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21号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3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龙进军先生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董事黄振宇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董事冯贞远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和票据池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收购青岛软控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全部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7、8、9、10、11、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青岛益捷科技设备有限公司、青岛科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科捷英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科捷英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科捷英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邹振华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定辉、童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