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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上午11: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除上述提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涉及董事、监事选举的议案8、9、10,股东投票实行累积投票制。议案中涉及的独立董事选举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股东对总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来电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信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收件人:王娜,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ir@telesound.com.cn

  电话:010-62980022

  (四)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4

  2、投票简称:SXGF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3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贾丽妍女士、杨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现任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5月17日

  附: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贾丽妍女士,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8月至1999年5月,任北京水泥机械总厂人事部职员、主管;1999年5月至2007年3月,任声迅有限开发工程师;2007年3月至2009年,任声迅有限项目经理;2009年至2010年12月,任声迅有限研发部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声迅股份研究院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声迅股份系统集成事业部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声迅股份研究院科研管理部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声迅股份研究院副院长。2010年12月至今,任声迅股份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贾丽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3%。贾丽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志刚先生,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至2002年,任北京合力金桥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2年至2005年,任北京汇通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5年至2007年,任北京世纪亚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声迅有限系统集成事业部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声迅股份系统集成事业部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声迅股份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志刚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6名,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谭政先生、聂蓉女士、王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政先生,196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8月至1987年8月,任湖南科技大学自动化系助教;1987年9月至1989年8月,清华大学无线电系就读;1989年9月至1994年1月任北京星河智能计算机研究所所长;1994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声迅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声迅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谭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3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股份29,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6%。谭政先生之妻聂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01,600股,之子谭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20,000股,谭政、聂蓉、谭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谭政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聂蓉女士,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项目经理。1984年8月至1991年7月,任湖南长沙机电部第四十八研究所工程师;1991年8月至1993年12月,任广东星河电子总公司工程师;1994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声迅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声迅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聂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01,600股,与其夫谭政先生、其子谭天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聂蓉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娜女士,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任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8年10月至2009年10月,任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北京算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声迅股份证券事务部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任声迅股份证券事务部总经理兼财务部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任声迅股份财务部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22年3月,任声迅股份财务总监;2022年3月至今,任声迅股份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王娜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甦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4年6月至1995年6月,任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讲师;1995年7月至2001年9月,任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副教授;2001年10月至今,任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教授。期间任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副主任。现任清华大学质量与可靠性研究院副院长,担任中国质量万里行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质量与可靠技术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质量研究与教育联盟副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吴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甦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庞俊巍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拥有律师、会计师、国际审计师、税务师、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从业资格。2006年至2015年期间任职于金融类公司或投资公司,2015年至2021年期间任职于律师事务所。2022年至今任北京庞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庞俊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庞俊巍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丛培红女士,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税务师、国际会计师公会会员(AAIA)、高级信用管理师、绩效评价师。2017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2022年11月至今任中税网(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总裁、合伙人。2022年5月至今任声迅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丛培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丛培红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丛培红 ,作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丛培红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吴甦 ,作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吴甦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庞俊巍 ,作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庞俊巍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丛培红 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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