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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八号—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工作计划,现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行权时间进行限定,具体如下:

  1、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期权已于2022年8月1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期权代码:0000000750),行权期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29日。

  2、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31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被限制行权。

  3、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7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596-1号 蔚蓝生物创新园B座 多媒体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炳亮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邵静、宋瑞峰因出差在外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克兵、李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9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会议通知”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全体监事一致推举公司监事原妤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原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23年5月31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28元/份调整为13.18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8日

  简历:

  原妤: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2002年毕业于济南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青岛泰科达电子有限公司出纳、韩国世界混载货物有限公司青岛办事处会计、华克国际物流(青岛)有限公司会计、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潍坊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主管会计,现任山东蔚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主管会计、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0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17日,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6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7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1年7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年7月22日为授权日,授予50名激励对象1,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7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21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原因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根据前述事项调整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为13.18元/股,计算过程为P=(13.28-0.10)=13.18元/股。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股票期权计划中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七、备查文件

  1、《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1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务资助对象:华东理工大学青岛创新研究院

  ● 财务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 委托贷款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贷款期限:2023年5月22日至2028年5月21日

  ● 委托贷款利率 :3.70%/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5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华东理工大学青岛创新研究院或其他第三方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将密切关注华东理工大学青岛创新研究院后续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者降低本次委托贷款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时进一步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与技术合作,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华理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理”)于2023年5月17日与华东理工大学青岛创新研究院签署了《借款合同》,青岛华理拟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借款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对方实验室科研条件的合规建设,借款期限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8年5月21日,借款利率按3.70%/年计算。

  (二)本次财务资助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青岛华理以闲置自有资金向华东理工大学青岛创新研究院提供5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华理本次向华东理工大学青岛创新研究院提供5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是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时进一步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与技术合作。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 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华东理工大学青岛创新研究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212MB28391924

  3、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4、法定代表人:庄英萍

  5、开办资金:5万元

  6、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596-1号

  7、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科技成果研发、领军人才集聚、创新创业孵化、高新技术转移、创新人才培养“五位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业务范围:围绕生物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转移转化、技术服务;生物产品及生物工程装备研发;生物、化学仪器技术检测、分析、测试服务;材料、能源、化工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转移转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不含家教、出国留学咨询和中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高新技术成果开发、转移转化等。

  8、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华东理工大学青岛创新研究院不存在关联关系,华东理工大学青岛创新研究院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委托人:青岛华理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借款人:华东理工大学青岛创新研究院

  受托人: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崂山支行

  1、委托贷款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期限:2023年5月22日至2028年5月21日

  3、委托贷款利率:3.70%/年

  4、委托贷款用途:实验室科研条件的合规建设

  5、还款方式:合同期限届满,借款人应以转账形式一次性偿还借款,允许借款人根据资金情况提前还款,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间计算。

  6、违约责任:

  (1)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3.70%,借款利息按季度结算。借款人到期未归还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条约定利率的基础上加2%的利率,即5.70%/年。

  (2)借款人违约的,出借人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因借款人违约给出借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借款人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保险费、保管费、公证费、鉴证费、拍卖变卖费以及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7、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协商和诉讼期间,争议不涉及的其他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四、 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华东理工大学青岛创新研究院是青岛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意见》,于2018年1月与华东理工大学合作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是青岛市崂山区区属事业法人单位,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已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本次借款资金的专项用途、还款时间、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风险可控。

  华东理工大学青岛创新研究院或其他第三方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将密切关注华东理工大学青岛创新研究院后续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者降低本次委托贷款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时进一步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与技术合作。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造成影响。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青岛市人民政府与华东理工大学合作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公司将密切关注华东理工大学青岛创新研究院后续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者降低本次委托贷款的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提供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造成影响。公司能够通过实施有效的管理措施,严格控制委托贷款的风险。本次财务资助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 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500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3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500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3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8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会议通知”中关于“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公司董事陈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刚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黄炳亮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陈刚先生、贾德强先生、林英庭先生三人组成,战略委员会主任由公司董事长陈刚先生担任。

  (2)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林英庭先生、王京先生、乔丕远先生三人组成,提名委员会主任由公司独立董事林英庭先生担任。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林英庭先生、王京先生、陈刚先生三人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由公司独立董事林英庭先生担任。

  (4)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王京先生、林英庭先生、贾德强先生三人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公司独立董事王京先生担任。

  本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陈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徐雪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乔丕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姜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游淑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28元/份调整为13.18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董事陈刚、贾德强、乔丕远先生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2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对外捐赠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制度》。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简历:

  陈刚: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1995年毕业于华东工业大学,201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沂源县民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职员、淄博大金元油脂有限公司经理、山东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德州公司营销经理、山东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嘉祥公司总经理、山东六和集团有限公司片区副总经理。青岛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国家万人计划、青岛市优秀企业家、青岛市第十七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工商联第十四届执委会副会长、北京大学青岛校友会副会长、青岛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现任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黄炳亮: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莱阳农学院(现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广西农学院,硕士学历。历任莱阳农学院牧医系教师、山东六和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青岛康地恩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

  贾德强: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1993年毕业于莱阳农学院(现青岛农业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潍坊畜牧研究所技术员、山东六和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员、平邑六和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康地恩实业有限公司总裁、青岛康地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青岛康地恩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乔丕远: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2000年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潍坊六和饲料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潍坊六和饲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林英庭: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1983年毕业于山东农学院畜牧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三级教授职称,青岛农业大学退休教师。现为山东省饲料行业协会监事长、山东省绿色无抗饲料联盟专家委员会主任、山东省畜牧兽医学会饲料科技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京: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2009年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后获同校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位、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学位在读,王京先生系会计专业人士、财务管理副教授。曾任潍坊泰玛工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中国海洋大学讲师。现任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海洋大学副教授、青岛昶洋水产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雪梅: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2008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专业,硕士学历,现博士研究生在读。历任公司饲料酶产品经理、饲料酶产品部总经理、饲料酶业务部总经理。现任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姜勇: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2004年毕业于东华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山东润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游淑军:男, 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2010年毕业于青岛大学,本科学历,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自2012年8月加入公司以来,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会计、证券事务助理。现任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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