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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董事长杨泽民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李代萍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路悦、韩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7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

  王海波系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望变电气”)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海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并于2023年4月28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王海波自身资金需求,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王海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5%,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25%)。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近日,公司收到王海波发来的《关于计划减持所持望变电气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将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自本人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人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人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王海波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协助王海波进行信息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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