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2023-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5月17日,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九个交易日低于1元,预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的规定,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情形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四)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和“前款规定的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停牌一天,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不包含2023年5月4日。截至2023年5月1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九个交易日低于1元,预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深交所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3日、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3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37、2023-39、2023-40、2023-43、2023-45、2023-46、2023-47、2023-50、2023-51)。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一)2023年4月26日,公司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重整。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3年5月4日,公司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2023年5月12日,公司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指定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各项工作。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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