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1宗案件一审判决生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 涉案的金额:一审判决案件金额8.05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一审判决生效案件暂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
一、 前期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前期于《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3-004)中披露了涉及公司诉上海慧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慧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服上海金融法院(2022)沪74民初3314号民事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沪民终3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上海慧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述案件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2-101)。
二、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审判决生效案件暂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程序,积极行使诉讼权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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