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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新增、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向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15人,代表股份数87,305,0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186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64,976,1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8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数22,328,9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78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11人,代表股份数3,501,0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15%。

  9、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7,304,45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00,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7,304,45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00,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7,304,45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00,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7,304,45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00,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7,304,45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00,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7,304,45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00,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8,476,60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00,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57,25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2%;反对47,80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53,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47%;反对47,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53%;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6,472,7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66%;反对832,3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8,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265%;反对832,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7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0.01 《关于修订<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472,7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66%;反对832,3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8,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265%;反对832,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7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02 《关于修订<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472,7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66%;反对832,3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8,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265%;反对832,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7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03 《关于修订<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472,7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66%;反对832,3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8,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265%;反对832,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7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荣、成宓雯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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