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3-059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8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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