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乌兰察布太证盛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太证”)持有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31,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2023年5月16日,乌兰察布太证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减持威奥股份股票告知函》,乌兰察布太证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31,12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6%,其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431,121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31,121股。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乌兰察布太证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自威奥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奥股份股份,也不由威奥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乌兰察布太证作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相关承诺如下:
(1)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企业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于本次首发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本次首发上市后因发行人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衍生取得的股份数量(不包括本企业在发行人本次首发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100%。
(2)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减持方式: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乌兰察布太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乌兰察布太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特定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盈二期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久盈”)持有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奥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6,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2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了宁波久盈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威奥股份股票的告知函》,宁波久盈拟在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5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有公司的股份不超过3,93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目前,宁波久盈减持期间已届满。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期间内,宁波久盈未实施减持。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3,547,333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13日下发的《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奥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556.00万股,并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名,分别为宿青燕女士、孙汉本先生、孙继龙先生、青岛威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奥投资”),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3,547,333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5月2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302,22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5,56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26,660,000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302,22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送0.3股,转增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92,886,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宿青燕女士、孙汉本先生、孙继龙先生和威奥投资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首发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首发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首发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3,547,33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奥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威奥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威奥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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