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3年5月18日起新增委托中国工商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中国工商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二、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3年5月18日起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注: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C人民币(基金代码:016988)尚未开通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相关说明
若今后中国工商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中国工商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四、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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