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5月12日以电子方式发出,并予以确认回复。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王煜、董事王正华、王志杰出席了现场会议,副董事长张秀智、董事杨素英以及独立董事钱世政、陈乃蔚、金铭以网络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全部8名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王正华、王煜、张秀智、王炜、王志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若山、郑培敏、金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同意将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八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正华,男,194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曾先后担任上海市长宁区团委副书记、上海市长宁区政府地区办副主任、遵义街道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王正华先生于1981年创立上海春秋旅行社,任社长;1987年至今担任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旅”)董事长;2004年创立春秋航空有限公司。王正华先生现任春秋国旅董事长、春秋航空董事等职务。王正华先生曾先后获得1992至1993、1994至1995、1996至1997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1998年获上海市终身劳动模范称号。王正华先生于2018年荣获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评选的“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称号。
王煜,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毕业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曾先后在罗兰贝格、毕博、翰威特等公司任职。现任全国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春秋国旅副董事长、春秋航空董事长等职务。王煜先生于2021年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奉献奖”、“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上海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上海市“第一届慈善奖”慈善楷模、“上海市优秀企业家”、“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等荣誉称号。
张秀智,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先后担任春秋国旅国内部经理、副总经理、春秋包机总经理、春秋航空总裁等职务。现任春秋国旅副董事长、春秋航空副董事长等职务。
王炜,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毕业于日本下关市立大学。曾先后担任日本能率协会综合研究所(JMAR)(中国)咨询顾问、主任;日本能率协会咨询公司(JMAC)(中国)企划室长、市场和企划部部长。2011年起担任春秋航空日本株式会社筹备室室长、社长、会长;春秋国旅日本地区总代表;春秋国旅副总裁。现任春秋国旅总裁、春秋航空日本株式会社会长。
王志杰,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航空发动机工程硕士学位,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曾先后担任原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机务部工程师、机务部工程技术经理、总工程师。2005年起担任春秋航空有限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春秋航空董事兼总裁、春秋国旅董事。
李若山,男,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毕业于厦门大学。1989年7月-1997年9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1997年10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生导师、教授,现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培敏,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曾任职于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现任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金铭,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高盛高华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铭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任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春秋航空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3-018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通过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5月12日以电子方式发出,并予以确认回复。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徐国萍、监事唐芳以及职工监事金晶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萍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经监事会主席提议,决定提名徐国萍、唐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国萍,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担任遵义街道办事处、合作联社团委书记、团总支副书记;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人事部经理、监事等职务。现主要担任春秋国旅董事、春秋航空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唐芳,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学博士。曾先后担任南京航空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北京兴创蓝天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经理,春秋航空有限公司计财部副经理、审计法律部经理等职务。现主要担任春秋国旅财务总监、春秋航空监事。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3-019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9日
至2023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之外,本次股东大会还须听取《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至议案1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和议案15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6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8日以及2023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10、11、12、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1、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公司收到信件并以电话确认为准,电子邮件登记以公司收到邮件并以邮件回复确认或以电话确认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3年6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5)
电话:021-22353088
电子邮箱:ir@ch.com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2、为节约成本,请参会股东自行准备会议用的纸和笔,会议现场有投影,如果需要纸质会议材料,请股东自行打印。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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