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37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2023年5月18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20,915.5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在额度范围内为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旺能”)在该银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期间自2023年5月18日至2038年5月17日。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丽水旺能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担保额度,由公司或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详细信息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3-24),此次担保额度在该授权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2日
核准日期:201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王浩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潘田村
主营业务:焚烧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发电;回收利用废金属;生产、销售灰渣水泥制品;供蒸汽。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3.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23年4月30日,丽水旺能资产总额为51,029.70万元,净资产为18,422.79万元,营业收入为3,351.55万元,负债总额为32,606,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90%(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
2.债务人: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保证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内容:债权人浦发银行按主合同与债务人丽水旺能形成的债权。
5.担保金额:人民币20,915.50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8.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项目公司丽水旺能申请银行借款,并由公司对其借款进行担保,是根据丽水旺能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也是为了降低贷款利率,减少贷款利息。本次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丽水旺能为公司全资项目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50.0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2年度)资产总额144.93亿元的34.51%、占净资产60.77亿元的82.29%,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范围内。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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