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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诸葛战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2,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6月28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诸葛战斌先生因个人改善住房条件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做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诸葛战斌先生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12月11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注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11月24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诸葛战斌承诺: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如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

  4、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5、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股份的收益将无偿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

  6、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督促诸葛战斌先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3-023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0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82号工大高科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魏臻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胡梦慧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提名叶绍灿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6、议案7、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律师:周世虹、刘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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