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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888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陈坤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公司独立董事金立志先生、李永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陈坤先生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杨国伟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11、12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娜、杜诗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2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3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查询,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内,全部核查对象中共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经公司核查,该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的卖出行为系本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属个人投资行为;该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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