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9号),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934,2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419,999.27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60,734.3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2,259,264.8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于2023年3月2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100Z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32904423610812)用途为偿还银行贷款,现已使用完毕,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3-033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庆路53号A座6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公司董事长王培桓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同意,由公司董事傅元惠女士代为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长王培桓先生、董事翁怡诺先生、独立董事顾国建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张爱国先生、监事邢洪波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周承生先生、财务总监姜文霞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以及2023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文登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租赁关联方物业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慧、彭思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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