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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2年度海南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让投资者更准确地读懂年度报告、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海南证监局将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海南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海南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活动,活动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4:30-17:00,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rs.p5w.net。

  届时,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财务数据、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现金分红、重大事项、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投资者可于5月25日16:00前通过邮件方式(邮箱:hjdb@hirub.cn)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复。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http://rs.p5w.net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3-04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王天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艾轶伦、李小平、蒙小亮、韩旭斌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蔡锦和、黄华洁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管杨宇、孙卫良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海南橡胶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海南橡胶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海南橡胶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海南橡胶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海南橡胶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海南橡胶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海南橡胶关于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海南橡胶关于2023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海南橡胶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海南橡胶关于开展2023年度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均审议通过,无特别决议议案,其中议案9《海南橡胶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海南橡胶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路德(海口)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学政、陈贤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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