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17: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李辉先生(董事长张黎曙先生因公出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47名,代表股份共计
182,624,4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51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1,798,5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61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2名,代表股份共计50,825,8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89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4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3,018,5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083%。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王成才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讨论《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4,008,596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822%;反对8,525,88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85%;弃权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02,7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3.7493%;反对8,525,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0809%;弃权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讨论《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4,008,596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822%;反对8,395,88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73%;弃权2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02,7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3.7493%;反对8,395,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5.8357%;弃权2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讨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008,596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822%;反对8,525,88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85%;弃权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02,7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3.7493%;反对8,525,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0809%;弃权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讨论《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73,938,596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39%;反对8,595,88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69%;弃权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32,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173%;反对8,595,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130%;弃权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讨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88,596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65%;反对8,645,88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42%;弃权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82,7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3.5230%;反对8,645,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3073%;弃权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讨论《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74,008,596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822%;反对8,525,88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85%;弃权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02,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493%;反对8,525,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0809%;弃权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王成才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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