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收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或“减持主体”)《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经营需要,中国信达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 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信达持有中国动力118,081,403股股份,占中国动力总股本的5.47%,中国信达无一致行动人。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国信达因其经营需要,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月内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3,213,64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中国动力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21,606,821股(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中国信达已出具《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中国动力非公开发行的普通股,若本公司取得该等新股时,持有用于认购该等普通股的标的公司的权益时间超过12个月的,则以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普通股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若持有用于认购该等普通股的标的公司的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普通股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中国动力非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若本公司取得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持有用于认购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标的公司的权益时间超过12个月的,则以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若持有用于认购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标的公司的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3、本次重组结束后,本公司对取得的前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的,转股取得的上市公司普通股亦遵循相应限售约定。本公司基于本次重组而享有的中国动力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4、若本公司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中国信达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关于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中国信达根据经营计划需要进行的减持。中国信达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中国信达不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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