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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周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公司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石轩先生。

  5、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82,221,0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88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82,174,0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88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7,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7%。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张伟敏、张丹娜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完成2022年度述职。

  (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

  1、总体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张伟敏、张丹娜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和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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