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文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葛艳锋出席本次会议并做会议记录;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04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0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07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08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09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10 议案名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本次会议议案7和议案10-2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何文辉、上海微林清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该议案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本次会议议案1-5均审议通过。
4、本次会议议案6-21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因此会议议案6和议案8-9审议通过,议案7和议案10-21未审议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宇曈、韩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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