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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超过1%暨股东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3-043

  

  股东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刘肇胤先生、张衍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窗口期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刘肇胤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窗口期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7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张衍锋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窗口期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8,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刘肇胤先生、张衍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联席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刘肇怀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因此,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刘肇胤先生、张衍锋先生的减持股份数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1,986,750股),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3,973,501股)。

  2023年2月1日,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刘肇胤先生、张衍锋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14,332,280股、9,002,595股、638,625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97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未超过2%)。张衍锋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23年2月22日,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刘肇胤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7,359,400股、4,627,278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986,6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未超过1%)。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十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偿还刘肇怀先生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支持本金及利息的议案》。前述本息于2023年2月24日偿还完毕,自此,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再是刘肇怀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刘肇胤先生、张衍锋先生递交的《关于合计减持英飞拓股份比例超过1%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2023年5月17日,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刘肇胤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10,238,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6,447,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刘肇胤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情况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若相关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2019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公司股份,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区间为10.85元/股-11.50元/股。刘肇胤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2015年协议转让受让的公司股份(含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获股份),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区间为11.13元/股-11.51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刘肇胤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刘肇胤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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