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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共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记录,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及与本人沟通确认,该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本人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其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牟利的主观故意,相关股票买卖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其在自查期间内未向任何人员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取消该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1名核查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出于审慎原则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的资格,其余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2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柳庆华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确定的83名拟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后于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额度,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3人调整为80人,上述激励对象被取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其他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认购,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52.00万股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董事沈华锋、柳英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5月1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25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90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沈华锋、柳英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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