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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事宜的进展公告(三)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3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雷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雷度”)、火炬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国际”)。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公司为深圳雷度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已实际为深圳雷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

  (2)本次公司为火炬国际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已实际为火炬国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4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火炬电子”)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雷度、全资二级子公司火炬国际提供的部分担保已到期,2023年5月1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深圳雷度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重新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火炬国际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计划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8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所属子公司与其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易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007”、“2023-011”、“2023-020”号公告。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深圳雷度电子有限公司

  1、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三路168号国际商会中心2405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蔡火跃

  4、成立日期:2018年4月11日

  5、经营范围:从事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电子芯片的研发和销售;供应链信息平台的技术开发;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深圳雷度100%股权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单家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 火炬国际有限公司

  1、住所:香港九龙观塘敬业街55号皇廷广场19楼A及B室

  2、注册资本:701万港币

  3、法定代表人:蔡劲军

  4、成立日期:2001年9月17日

  5、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销售

  6、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火炬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火炬国际100%股权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单家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火炬电子为深圳雷度提供担保

  保证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 担保额度: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二) 火炬电子为火炬国际提供担保

  保证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担保额度: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17亿元,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32.51%;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45亿元,占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9.79%,无逾期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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