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6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三十六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2023年5月1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公告如下:
1、2023年5月16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情况:
2、2023年5月16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无限售股东情况: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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