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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3-048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3年5月12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3-045号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3-046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战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2023年-2025年)》。

  4、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23-04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2年度业绩、现金分红说明会

  暨2023年度战略发布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30-17:30

  ●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24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4JkMSVQVo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业绩等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现场+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度业绩、现金分红说明会暨2023年度战略发布会”。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现场+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2023年度公司战略规划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4日 下午15:30-17: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薄世久先生

  轮值总经理:郗华女士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闫超先生

  财务总监:靳婷女士

  独立董事:迟玉荣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24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4JkMSVQVo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闫超

  联系电话:010-57355969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本次“2022年度业绩、现金分红说明会暨2023年度战略发布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同时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2022年度业绩、现金分红说明会暨2023年度战略发布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新能源基地”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该项目的政策具体落实情况以及业务能否顺利开展存在不确定性;该建设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及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无法达到预计的投资要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会积极关注该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2023年5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新能源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该项目计划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用以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新能源基地”项目,计划分三期进行投资。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滁州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二)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595718213D

  成立时间:2012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徽州南路1999号国际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何建埠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主营业务: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投资、开发与经营;工程管理、物业管理,工程建设;招商代理、实业投资、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与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 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用以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新能源基地”项目,计划分三期进行投资,上述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投入(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基金模式)。目前已成立项目公司安徽长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的《长久物流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3-043号)。

  本项目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重要布局,将推动公司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及储能产品产能提升。公司自2022年成立新能源事业部以来,完成了业务团队与研发团队的搭建,并开启了初步的业务探索,已经开始承接动力电池及相关化学品的运输工作。并已着手搭建动力电池回收渠道,开展电池回收业务。

  四、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新能源基地项目

  (三)项目简况

  丙方或丙方下属子公司将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新能源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计划分三期进行投资,上述资金全部由丙方自筹投入(丙方可采用丙方认可的方式筹资,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基金模式)。

  (四)项目场地

  该项目租赁安徽长久物流有限公司厂房,租赁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40000平方米(具体面积及租金标准以厂房租赁协议为准)。

  (五)责任及服务内容

  1、甲乙双方为丙方或其下属子公司项目投资提供全程咨询和注册代理服务,含指派专人为项目落地的后续环节服务。

  2、行政收费:甲方承诺丙方或其下属子公司在项目审批、建设等过程中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最新的《滁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公告》规定执行,如遇相关规定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目的是用于“新能源基地”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将推动公司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及储能产品产能提升,有助于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目标。该协议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预计2023年底首期投产后能够为公司财务状况带来积极影响。

  六、 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的政策具体落实情况以及业务能否顺利开展存在不确定性;该建设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及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无法达到预计的投资要求。公司将会积极关注该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新能源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取得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51.00%股权,合计转让价格为12,592.00万元。

  ● 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本次股权收购是基于公司新能源业务开展的需要。由于市场和法规政策的原因,标的公司在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标的公司设立于2018年,是一家专注储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广东省专精特新制造企业,创始团队拥有十多年的生产经验。拥有上万平方米设备齐全的ISO9001工厂,在东莞、江门、常州等地设有生产和销售基地,同时在深圳设有高新产业园。标的公司专注于电力储能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提供锂电池储能核心BMS设备、电池系统及充放电设备、电池评价及标定测试服务、储能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应用于风光新能源电站消纳、电力调峰调频及辅助服务、用户削峰填谷、微电网等各种场景,满足工商业和大中型储能电站、家用储能的需求。其产品已远销至南非等弱电网地区。是工信部第三批废旧动力锂电池回收行业规范公司白名单企业。

  公司本次投资主要目的为布局长久物流的新能源业务,在新能源汽车发展浪潮下,结合公司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渠道的建设,完成正逆向物流、梯次利用、梯次产品销售的布局,打造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生态闭环。

  公司拟以3,592万元价格受让原股东持有的公司合计228.9293万元已实缴的注册资本,并出资9,000万元认购公司573.6138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收购总价为12,592.00万元,收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5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曾庆前

  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95%

  2、 自然人:徐湘平

  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5%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公司

  1、 公司名称: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

  2、 设立日期:2018年10月15日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2CJR4XU

  4、 法定代表人:曾庆后

  5、 股本:1000万人民币

  6、 主要股东:曾庆后(95%)、徐湘平(5%)

  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沙头东大北街25号

  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储能技术服务;蓄电池租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供应链管理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截至本公告日,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标的公司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三) 收购前后的股权结构

  

  (四) 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 交易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3月、2022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3BJAA12B0183),标的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573.32万元,负债总额3,028.11万元,净资产1,545.20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0,904.74万元,净利润1,501.11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387.25万元,负债总额4,943.10万元,净资产2,444.15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6,197.23万元,净利润898.94万元。(经审计)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各方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公司在充分考虑行业发展前景及标的公司经营能力的基础上,双方通过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取得标的公司51.00%股权的交易定价为12,592.00万元。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投资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

  原股东及创始人:曾庆前、徐湘平

  (二)本次投资

  1、各方同意,由投资方以3,592万元的价格受让原股东持有的公司228.9293万元已实缴的注册资本出资额,对应本次投资前占公司注册资本22.89%,以及紧随完成本次投资后占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14.55%的股权。

  2、各方同意,紧随股权转让之同时,由投资方缴付9,0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73.6138万元,占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36.45%。其中,573.613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8,426.386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3、完成股权转让及本次增资交易后,投资方将合计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对应802.5431万元认缴及实缴注册资本)。

  4、本次投资完成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本次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573.6138万元(大写:壹仟伍佰柒拾叁万陆仟壹佰叁拾捌元整)。

  5、投资方将在本次投资的交割条件全部成就或经投资方书面豁免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支付至曾庆前及徐湘平分别指定的银行账户。

  6、投资方支付首笔投资款当日为交割日。各方在此确认,自交割日起,投资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并依据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全部标的股权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二) 其他重要条款

  1、对于因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约定或义务或由于前述违反事项发生的针对其他非违约方提起的(无论是第三方索赔、本协议各方之间的索赔还是其他索赔)任何全部损害、损失、权利要求、诉讼、付款要求、判决、和解、税费、利息、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该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并使其免受损害。

  2、除前项约定外,如因创始人、管理团队人员或经投资方认定的其他关键人员违反与公司的同业竞争、竞业禁止约定或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方遭受损失的(其中,在关键人员违反约定或承诺的情形下,原股东对该等违反存在故意、重大过失或过错),原股东应对公司及投资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协议可通过下列方式解除:

  (1)本协议各方共同以书面协议解除并确定解除生效时间;

  (2)若发生任何下列情形,本轮投资方随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i)原股东、创始人及关键人员实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其中,在关键人员违反义务的情形下,原股东对该等违反存在故意、重大过失或责任;

  (ii)公司、原股东或创始人实质性地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义务;

  (iii)在投资方支付完毕首笔投资款之日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或各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其他日期仍未能完成本次投资有关注册资本、股东及董事有关变更登记或公司章程备案手续的。

  4、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约定交易相关的交易文件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二十(20)日内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投资方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诉讼解决。

  5、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公司盖章)后成立并自投资方股东大会就本次投资事项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股权收购是基于公司新能源业务开展的需要。由于市场和法规政策的原因,标的公司在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对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始终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顺应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趋势,本次收购是公司在多年积累的产业链优势、控股股东丰富的汽车产业布局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司动力电池回收渠道建设方面的优势,拓展新能源业务的重要布局。

  标的公司在电力储能领域拥有深厚的资源、技术、渠道优势,已在海外尤其是弱电网地区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销售渠道,未来能够借助公司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布局及动力电池回收渠道优势,与公司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公司完成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正逆向物流、梯次利用、梯次产品销售的布局,打造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生态闭环,共同致力于推动弱电网区域的电气化进程。

  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来伴随标的公司业务拓展及与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协同发展,能够为公司财务状况带来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0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71.64%股份的股东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5月1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3年5月1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向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收购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0日

  至2023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3经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14经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5月20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长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鼎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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