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张宪淼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季菊芬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顾佳俊女士出席会议;财务总监沈晓如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沛沛、朱芷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审议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进行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德莱控股”)告知函,上海康德莱控股拟以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用于对上海康德莱控股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进行补充质押。
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披媒体上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上海康德莱控股已将持有的23,6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次可交换债券已于2021年10月12日完成发行,详情请查阅公司于指定信披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接到上海康德莱控股函告,上海康德莱控股将其所持有的8,400,000股进行补充质押。详情请查阅公司于指定信披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根据《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专业投资者)》约定的维持担保比例和追加担保机制,上海康德莱控股拟将持有的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公司A股股票自其证券账户划转至质押专户以办理补充质押登记,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补充担保。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的股票补充质押登记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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