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志雄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69,064,1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94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7,374,1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3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1,69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61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69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69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46%。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共10项,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374,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19%;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8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374,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19%;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8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374,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19%;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8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374,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19%;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8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374,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19%;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8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374,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19%;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8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374,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19%;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8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374,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19%;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8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064,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374,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19%;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8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6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
表决结果: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蔡海宁、何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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