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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艾耐特照明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耐特照明”)。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800万欧元(约人民币6,067.52万元,按照担保协议签订当天汇率结算);截至2023年5月18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00万欧元(约人民币4,550.6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开展需要,满足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艾耐特照明日常经营需求,艾耐特照明拟向HSBC Continental Europe不超过800万欧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担保800万欧元,担保有效期为一年。

  (二) 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和5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2年公司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28,5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5,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21,临2022-023),上述额度为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被担保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子公司使用。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实际担保余额以融资放款时点为准。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22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公司为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已使用0元。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将不再拥有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预计使用金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公司名称: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

  (二) 成立时间:2008年9月

  (三) 注册地址:比利时布鲁塞尔

  (四) 主要办公地点:比利时布鲁塞尔

  (五) 法定代表人:杨张铭

  (六) 注册资本:760万美元

  (七) 主营业务:照明电器产品在欧洲市场的销售网络拓展、仓储、物流、配

  送、售后服务等

  (八)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九) 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艾耐特照明98.40%的股权,间接持有1.60%的股权,合计持有100%股权。

  (十)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十一)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艾耐特照明提供担保金额800万欧元,(按照担保协议签订当天汇率结算),上述担保期限是指银行贷款发生之日起计算,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在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前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等文件。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公司对子公司艾耐特照明的担保,公司作为艾耐特照明

  控股股东对子公司艾耐特照明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

  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笔银行授信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公司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被担保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子公司使用。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其担保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5月18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350.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9%,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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