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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万惠一路48号奥园集团大厦27层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士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20人,代表股份236,369,2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979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4人,代表股份229,856,2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1261%;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116人,代表股份6,513,0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53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232,143,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22%;反对4,225,6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77%;弃权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1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174%;反对4,225,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81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232,143,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22%;反对4,225,6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77%;弃权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1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174%;反对4,225,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81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231,391,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42%;反对4,977,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57%;弃权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6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90%;反对4,977,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69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231,391,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42%;反对4,977,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57%;弃权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6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90%;反对4,977,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69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32,153,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65%;反对2,256,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7%;弃权1,959,0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3%;反对2,256,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98%;弃权1,9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399%。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3年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表决情况:

  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股东范时杰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594,300股。

  同意231,549,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7%;反对4,225,6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2%;弃权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1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174%;反对4,225,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81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32,143,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22%;反对4,225,6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77%;弃权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1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174%;反对4,225,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81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曲咏海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宣读了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东春律师、石庆叶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3-050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67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方就《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核查落实和准备回复材料。截至目前,相关回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因涉及内容较多,部分问题的回复需要进一步调取资料、补充和完善,同时部分内容需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6月2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对外披露。

  公司对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前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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