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光洪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徐伟民、章佳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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