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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17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玲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023年4月13日,吉林玲珑将暂时用于补充吉林玲珑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吉林玲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5月19日,吉林玲珑将暂时用于补充吉林玲珑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吉林玲珑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玲珑已累计归还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62,000万元暂未归还。吉林玲珑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3-04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刘惠荣、温德成、潘爱玲及董事张琦、冯宝春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曹志伟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孙松涛出席会议;副总裁吕晓燕、陈雪梅、于航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副总裁李建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服务供应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已审议通过;

  2、议案5、7、8、9、11、12、13、14、18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议案14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7、8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英诚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云霄、周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3-04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公司2022年实现的业绩未符合相关解除限售期的要求,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08,800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上述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 2023年7月3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 至下午 17:00)。

  2、申报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玲珑轮胎办公大楼证券处。

  3、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证券处

  5、联系电话:0535-8242726

  6、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3-04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赵文磊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赵文磊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赵文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张卫卫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职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卫卫女士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截至目前,张卫卫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5-8242726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张卫卫女士简历

  张卫卫,女,1985年生,本科学历。曾任玲珑集团有限公司品牌处海外市场推广专员、科长,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品牌部副处长、总裁办副主任、监事。现任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品牌部副总监兼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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