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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副总裁王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生效后,王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王震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19%,王震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王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3-040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倪张根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蔡在法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林涛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付冬情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注的表决情况

  

  注: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10、12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倪张根、吴晓红、张红建、吴晓风、卞小红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赵振兴、牛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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