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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3、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标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2,988,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16.543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0.852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0,987,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15.691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0)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5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邓宇戈律师、王金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3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为规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佛山大良支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公司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有关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晔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有助于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4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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