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动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经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
关于招商上证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招商上证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港股通综,扩位证券简称为港股通ETF。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北京时间2023年5月26日(2023年5月26日为港股通休市日)暂停招商上证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暂停期间投资人提交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做失败处理。
自2023年5月29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若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非港股通交易日或交易清算日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需要调整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查阅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则,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不便。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
关于招商中证沪港深5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招商中证沪港深5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医药基金,扩位证券简称为医药ETF沪港深。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北京时间2023年5月26日(2023年5月26日为港股通休市日)暂停招商中证沪港深5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暂停期间投资人提交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做失败处理。
自2023年5月29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若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非港股通交易日或交易清算日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需要调整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查阅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则,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不便。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
关于暂停招商金融债3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
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5月24日起暂停招商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2023年5月29日起恢复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
招商招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发行文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5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3年5月2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3年5月25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3年5月26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3年5月23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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