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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4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年11月2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披露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黄欣、苏秦(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232,3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57%。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57)。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期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1)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欣的《持股变动告知函》,其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上述股份,已完成了其本人的本次减持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2)2023年2月21日,鉴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刊登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3)2023年2月21日至今,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期满。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2.本次减持股份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并按规定披露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3.本次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股份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本次减持股份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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