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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3-03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22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马刚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296,706,0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23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560,886,2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09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35,819,8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14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45,945,7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9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19,764,3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6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6,181,3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23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6,562,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02,2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3%。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6,562,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02,2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3%。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6,562,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02,2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3%。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6,562,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02,2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3%。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6,705,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45,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065,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55%;反对16,640,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05,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983%;反对16,640,3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6,705,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45,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6,705,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45,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授信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6,705,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45,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6,705,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45,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2023 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5,584,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45,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采购信息系统专业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5,584,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45,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5,870,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69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110,3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76%;反对69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41%;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3%。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6,705,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45,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6,705,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45,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6,562,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02,2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3%。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邱志辉、王泽骏、李沛雨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盈峰环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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