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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5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3-026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5月22日,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82,565股,占公司总股本187,645,475股的比例约为0.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77元/股,最低价为14.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36,058.7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的价格不超过28.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5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82,565股,占公司总股本187,645,475股的比例约为0.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77元/股,最低价为14.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36,058.7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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