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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的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董事贾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何春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贾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何春生先生、贾艳女士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何春生先生和贾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春生先生、贾艳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

  为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顺利开展,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董事长的补选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等相关工作,在股东大会选出新任董事就任前,何春生先生、贾艳女士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春生先生、贾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何春生先生、贾艳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更好的履行职责,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补选季永新先生、钱洪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季永新先生,汉族,生于1967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站长;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张家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沙钢集团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沙钢集团鑫瑞特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淮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玖隆物流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沙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市沙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苏沙钢集团董事局常务执行董事、副总裁;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沙钢东北特钢集团董事长;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家港保税区润源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季永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除此之外,季永新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季永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钱洪建先生,汉族,生于1966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工(研究员)。曾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650车间副主任,润忠第三轧钢项目第一副主任,100万特钢项目副经理线材办主任,宏昌轧钢总厂副厂长,沙景宽厚板厂常务副厂长、设备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钢板总厂副厂长、厂长,生产安全处处长、办公室主任,机修总厂第一副总经理、董事长、总工程师,董事长助理,棒线厂厂长、办公室主任;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润忠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家港沙太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沙景宽厚板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宏昌棒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钱洪建先生持有公司4,7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洪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7日(周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表一)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5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事项:

  1、提案1.00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提案1.00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上述提案的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且需在2023年6月6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公司不接受电话、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6日9:00—11:30和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25

  5、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075”,投票简称为“沙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6月7日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  托  人  签  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    托    人    签    字:

  受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董事候选人发出。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已就本次董事会通知方式和时限向各位董事作出说明。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何春生先生、董事贾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经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了季永新先生、钱洪建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及全部兼职等情况后,向公司董事会推荐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补选季永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1.2关于补选钱洪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刊登于2023年5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名、表决程序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3年5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6月7日下午2:0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设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3年5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季永新先生,汉族,生于1967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站长;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张家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沙钢集团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沙钢集团鑫瑞特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淮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玖隆物流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沙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市沙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苏沙钢集团董事局常务执行董事、副总裁;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沙钢东北特钢集团董事长;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家港保税区润源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季永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除此之外,季永新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季永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钱洪建先生,汉族,生于1966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工(研究员)。曾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650车间副主任,润忠第三轧钢项目第一副主任,100万特钢项目副经理线材办主任,宏昌轧钢总厂副厂长,沙景宽厚板厂常务副厂长、设备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钢板总厂副厂长、厂长,生产安全处处长、办公室主任,机修总厂第一副总经理、董事长、总工程师,董事长助理,棒线厂厂长、办公室主任;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润忠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家港沙太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沙景宽厚板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宏昌棒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钱洪建先生持有公司4,7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洪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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