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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关于更换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海通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派保荐代表人王韬先生、沈亮亮先生具体负责公司相关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期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海通证券继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

  鉴于王韬先生工作发生调整,不再负责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其后续工作由海通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吴超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更换保荐代表人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沈亮亮先生、吴超智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不涉及更新保荐机构已出具的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对之前所出具的相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对王韬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吴超智先生简历

  吴超智先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或参与永新光学、艾迪精密、金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中天城投再融资项目及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以及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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