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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 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3-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于2023年5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6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对年报问询函提及的事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一、年报显示,你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3亿元,同比下降77.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5亿元,同比增加11.71%;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3亿元,同比下降19.3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44.90万元,同比下降41.30%。请你公司:

  (1)结合所属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及你公司的行业地位、历年毛利率对比情况、公司收入构成等,说明你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持续三年为负、收入及毛利率同比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相关趋势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所履行的审计程序、获得的判断依据以及具体结论;

  公司回复(1):

  行业发展趋势以及竞争格局:我国2022年的城镇化率接近65%,按照发达国家城镇化率规律,城镇化率一般达到75%—80%即可满足发达国家标准。按照中央“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将在2035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收入水平。要达到发达国家的城镇化水平,国内城镇化将达到75%左右,届时将新增1亿城镇居民。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国家对于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将持续增长。随着国家继续加大对于城镇化建设的投入,城市照明行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城市照明工程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由国家投资的公共设施建设的一部分。国家城市道路建设的投入对城市照明行业的市场变化趋势有重要影响,而城市道路建设长度及面积将会直接决定城市照明的市场需求。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对于道路建设的持续投入,我国城市年末实有道路长度和面积已连续多年增加,这直接带动了每年城市道路照明路灯数量的增加。与此同时,随着城市车辆与人口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城市进行大规模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并进行城市风貌改善,以提升城市景观品味。城市照明作为彰显城市文化特征、改善人民居住环境的重要手段,将随着城市道路的建设获得更大的发展。本公司为行业第一家独立上市的企业,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先发优势。近年来随着豪尔赛、罗曼股份、时空科技等同行业公司相继上市,市场竞争加剧,行业毛利率普遍下降,公司的优势市场地位也进一步被削弱。

  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数据情况如下:

  2022年度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

  

  近两年公司收入构成

  

  注:2022年度工程设计收入为负数的原因是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在本年度结算调减的金额。

  同行业毛利率变化趋势

  

  从上表可以看出,受政策与宏观经济的影响,2022年度行业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收入下滑与亏损,且行业整体毛利率明显呈下降趋势。公司除少量产品销售业务以外,约九成的收入来自于照明工程施工业务,故受到的冲击尤为明显。

  公司收入、毛利下滑以及利润持续三年为负的具体原因:

  (1) 近三年,公司70%以上的客户为政府单位以及地方城投公司,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近几年政府投资有所放缓,行业整体市场规模锐减。

  (2) 2019--2021年,本行业内豪尔赛、时空科技、罗曼股份相继上市,且具有照明施工与设计双甲资质的企业也不断增加,业务集中度低,导致行业竞争加剧,毛利率下降。

  (3) 近三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地方政府支付能力减弱,公司大量应收账款无法按期收回,造成预期信用损失的风险不断提高,公司据此计提较大金额的信用减值损失,公司2020-2022年度按会计准则要求分别计提坏账准备14,642.72万元、10,523.81万元、15,317.01万元;另一方面,部分大客户出现财务恶化的情况,公司在建或已完工的项目迟迟不能按正常进度结算,2020-2022年度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此部分合同资产分别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822.39万元、8669.41万元、7728.74万元,以上两方面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随着宏观经济的恢复,政府对基建投入的不断加大,国家城镇化政策持续推进等因素的影响,照明工程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整体市场规模也在不断地恢复与扩大中。故以上不利因素不具有可持续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结合业务特点、经营安排、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时点和政策、相关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信用政策变化等情况,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2):

  业务特点、经营安排,相关经营活动现金流与信用政策:公司主营业务为照明工程施工与照明产品销售,其中照明工程施工收入约占公司总收入的90%,照明产品销售占总收入的8%,照明设计等其他收入占总收入的2%左右。照明施工业务主要以照明工程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承包方根据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工程施工,达到设计方案要求的景观照明效果,并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结算工程款项的模式,主要关系人为业主/发包人、设计方、承包人,业主/发包人与设计方签署景观照明设计合同,与承包方签署景观照明施工合同。该模式主要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通常情况下,照明施工工程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为:进场施工前发包人支付约20%的预付款,后期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完工进度支付相应的进度款,待项目验收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95%,剩余款项在质保期结束后予以支付,质保期通常是三到五年。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受发包人支付意图与能力的影响,公司在绝大多数项目上往往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正常收回工程款,部分发包人甚至以各种理由拖延项目验收结算以达到延期支付项目进度款的目的。在工程施工业务的成本构成中,材料成本约占40%,人工成本约占30%。其中材料成本中主要为各种定制化的灯具、控制器以及电缆等,此部分材料应付款的账期普遍较短乃至需要现金采购;人工成本均为应付公司员工和劳务公司的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支付。

  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费用确认政策: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包含工程项目建设的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或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对于期间费用,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费用归属期并计入相应的会计期间。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一致的主要原因为:1、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均为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计量的结果;2、净利润除了受收入与成本费用因素的影响外,还与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等密切相关;3、受客户的支付能力等影响,公司所在行业大多数都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回工程款,同时又不能避免按时支付各项成本与费用,造成经营现金流与收入利润不一致。

  (3)请结合(1)(2)问的回复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规避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第10.3.1条第一项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3):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内控管理与财务核算。如上述(1)、(2)回复可见,最近三年公司出现较大金额的亏损,其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与行业政策的影响以及市场竞争的结果。近年来,公司已采取各项措施以改善经营状况与现金流,具体有:1、继续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探讨多种融资方式以解决公司当前资金紧张问题;2、内部成立专门的收款部门,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债务重组、以物抵债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到期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以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现金需要,并取得较好的效果;3、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展期;4、通过出售、对外抵债等方式梳理盘活公司各项回报率低的呆滞闲置资产,以提高投资回报率和现金流的回收。5、外部引进优秀销售人才,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6、开源节流,出台多项制度以压缩内部开支,削减无效费用支出并取得明显效果。故公司不存在规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和第10.3.1条第一项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行为与情形。

  问题二:2020年至2022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2.78亿元、3.35亿元和1.21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4.23%、60.49%和98.53%,呈上升趋势。2022年,你公司在华东地区实现营业收入1.0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2.49%。请你公司:

  (1) 结合与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名称、所属地区、合作开始时间、变动情况,说明销售集中度较高并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有关客户与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并说明公司主要销售渠道是否稳定、持续,公司是否存在客户依赖风险,以及你公司在拓宽客户方面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回复(1):

  表1:近三年前五大客户明细表

  

  综上,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控人及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公司所处照明工程行业,绝大多数的客户为政府单位或政府投资的国有企业。行业受宏观经济、国家政策、地方财政状况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重大业务的承接与重大庆典活动等偶发性事件关联较强,业务区域和时间的分布无固定规律可循。公司的收入确认分布主要受各项目开工、竣工、决算的安排情况影响,不具备明显客户集中的规律性。由表1可见,本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销售占比较高原因主要为总体业务量减少,总体收入下降,且本年新承接项目工期较短完工进度高,因此销售占比集中度高,其具有合理性。

  表2:同行业近三年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

  

  根据表2可见,近三年同行业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无固定规律可循,其中豪尔赛2021年占比达70.16%,时空科技2022年占比68.15%,都有一定的变化幅度。公司2022年销售占比较高的原因主要为销售业绩总体下滑,因此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度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动荡、房地产市场低迷、消费市场需求不振、市场竞争力加大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主要销售渠道出现不稳定性、不持续性。结合当前客户及订单项目情况分析,公司不存在客户依赖风险。公司在拓宽客户方面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①积极落实业主方的要求,建设高品质的照明工程,提高公司行业口碑,产生良好的口碑传播,推动口碑网络扩散,营造良好环境,有助于拓展客户。②与现有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系,维系老客户,有助于推荐新客户或持续增加业务量。③增加优秀的业务人员,以确保他们能够胜任工作并为公司带来更多的业务。

  (2)结合相关合同、信用期等,补充说明报告期末你公司对前述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异常情形,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2):

  2022年前五大客户应收及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的销售金额是指2022年度销售额。

  根据上表所见,本报告期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为5695.66万元,已计提坏账284.78万元,预计信用损失率为5%,因各项目分别是在本年度或者2021年度承接,期限较短,且总体回款比例达84.59%,客户信用未出现异常情况,因此公司坏账计提合理、充分。

  问题三: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6.14亿元和2.5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98.76%和208.39%。报告期内你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353.50万元,其中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553.94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728.74万元。请你公司:

  (1)补充列示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对应的具体客户名称、账龄、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此前年度同欠款方发生交易及回款情况、报告期内欠款方的财务情况是否变化;

  公司回复(1):

  期末前五大欠款客户情况及账龄

  单位:万元

  

  期末前五大欠款客户前期交易及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2)说明与以前年度相比,计提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确定依据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大幅高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前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回复(2):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进行计量,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与以前年度相比,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确定依据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在收款过程中所了解到的以及公开渠道所查询到的信息发现,部分客户偿债能力有所减弱。故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重新评估该部分客户的信用风险,并根据新的预期信用损失风险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是合理的。

  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大幅高于营业收入的主要原因有: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以前年度出现大幅下降,导致基数较小;2、公司欠款金额较大的客户主要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单位或城投公司,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地方政府财政紧张,偿付能力变弱,导致公司应收款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居高不下。另有部分客户有意拖延公司已完工项目的验收与结算工作,造成公司合同资产金额较大。公司遵从一贯性的会计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最新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以前年度均已充分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

  (3)补充列示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交易内容、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是否为你公司主要客户等,说明在报告期内将相关应收账款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测算估计过程及依据,你公司为收回上述应收款项拟采取和已采取的措施。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3):

  问题四: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分别为4,543.33万元和7,528.5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93%和61.19%,同比分别增加22.53和40.61个百分点。公司销售人员、财务及行政人员分别为20人、172人,同比分别减少4人、70人。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及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分别为1,569.94万元和5,087.85万元,同比分别减少39.41%和26.07%。请你公司:(1)说明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同比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报告期销售人员人数、财务及行政人员人数与销售人员职工薪酬、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 说明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同比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据上图所示,2022年度整体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较2021年度呈现下降趋势,但销售费用率及管理费用率同比仍然增加,主要原因在于2022年度收入较2021年度收入下降42382.50万元,同比减少77.5%。因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租金及物业水电费、折旧摊销费用为刚性支出,故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下降幅度没有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大。

  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同比增加表明公司2022年一定比例的收入所花费的成本增加,销售业务难度加大,销售风险也加大。

  (2) 说明报告期销售人员人数、财务及行政人员人数与销售人员职工薪酬、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受经济下行、行业需求萎缩等影响,公司不断提高综合管理水平,优化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加强预算管理和全员成本意识,使得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同比均显著减少,实现了降本增效。公司2022年销售人员、财务及行政人员人数较2021年减少比例分别为16.67%、36.36%、28.18%,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及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减少比例分别为39.41%、26.07%,销售费用变动趋势比例呈现不一致,主要原因为为缩减费用成本,2022年度销售人员的奖金提成金额较2021年度减少较多。财务行政人员整体人数减少28.93%,管理费用-职工薪酬整体减少26.07%,主要原因为人员优化减少人员工资薪资较低,对管理费用影响小。

  报告期内人数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增减变动幅度均呈现下降状态,表明在公司的领导和整体部署下,贯彻落实“开源节流”的经营理念,提高成本观念,细化和落实公司的各项指标和内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不同程度地取得了成效。

  问题五:2020年12月1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称你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特微或标的公司)52%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就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4月21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签署继续推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补充协议的公告》称,不排除采取先行收购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悦金基金)等其他交易方式以收购爱特微。请你公司:

  (1)说明截至目前收购爱特微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要时间节点及取得的进展,是否已聘请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如有,请说明聘请机构名称、有关协议签署时间、截至目前所做的主要工作和进度等;

  公司回复(1):

  一、截至目前,收购爱特微的进展情况以及所做主要工作和进度

  截至目前,公司收购爱特微正在正常推进中,2020年12月以来的重大时间节点以及取得的进展情况如下。

  

  二、聘请中介机构具体情况

  本次爱特微收购项目,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约日期为2022年3月7日;聘请的评估公司为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中洲资产评估公司,签约日期分别为2022年3月29日和2021年12月16日;聘请的法律顾问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签约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拟聘任财务顾问为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经组织中介机构再次进场,将按照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2)说明本次收购进展缓慢的原因,是否与你公司自身相关,收购事项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面临实质性障碍。结合上述回复情况,说明本次收购事项是否已终止,如是,请及时披露。

  公司回复(2):

  一、本次收购进展缓慢的原因

  (一)交易对方主要股东的主要负责人员发生变化后各方调整了交易方案

  交易对方悦金产投的主要股东张家港市悦丰金创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家港经开区管委会。2020年12月28日,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预案之后不久,其主要分管领导进行调整,经过交易各方沟通后,修订了本次交易的方案,从购买悦金产投所持爱特微52%的股权变更为购买其所持爱特微全部57.4941%股权,交易支付方式从全部采用股份支付变更为交易对价60%采用股份支付,40%采用现金支付。

  (二)交易标的另一股东TRinno主要负责人在韩国,因国际出行机会较少,导致沟通效率较低

  标的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是韩国公司TRINNO,TRINNO的控股股东为韩国的上市公司iA。根据标的公司最初的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约定,股东对标的公司股权交易事项享有优先购买权和一票否决权。该项目自从推进开始,因国际出行受到影响,与韩方股东相关决策人一直未能面对面进行交流沟通,期间主要通过邮件和电话会议交流,涉及境外股东权益等事项本身比较复杂,缺乏面对面的直接交流,对项目的推进速度产生了不利影响。经过上市公司两次赴韩国,爱特微韩方股东一次来中国沟通,已就相关重大事项与韩方股东达成一致。2023年5月,在爱特微的中方股东和韩方股东共同推动下,标的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同意名家汇再次进场开展尽调,根据最新尽调结果和财务数据,完善补充相关资料。

  (三)2020年12月以来与爱特微及其股东的接触,使上市公司对爱特微所处的功率器件晶圆设计、制造和销售业务日益熟悉,为后续与爱特微进行业务协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上市公司自2020年12月以来,就与爱特微及其股东进行充分接触,并安排专门人员保持与爱特微及其股东层面的密切联系,对功率器件的晶圆设计、制造和销售业务逐渐从陌生到熟悉,从熟悉到产生一定程度的协同,并利用上市公司的社会资源,为爱特微引进客户,与爱特微同行业的公司进行沟通,为本次交易完成后,对爱特微实现控制并与之进行有效协同,实现共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本次收购事项进展缓慢,与公司自身无关,本次收购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存在终止情形。

  问题六:根据与你公司2022年年报同时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你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2021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应收账款及信用减值损失等科目。请你公司:

  (1)说明对应收账款及信用减值损失进行更正的原因、更正金额确定依据和计算过程,包括2021年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对象、金额、合同签订时间、账龄、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核销的原因及合理性等,公司对相关会计账目的核算过程是否全面、审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金额是否客观、准确,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后续是否存在还需对前期会计差错进一步补充更正的可能;

  (2)补充说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利润总额的影响。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22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依照《决定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制度等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查中发现,公司因部分项目资料在职能部门间传递不及时,导致前期会计核算出现差错。本次前期差错更正涉及应收账款事项主要由以下几方面产生:

  (1)根据公司工程项目送审时间、送审金额,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时间、结算金额,追溯调整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31,855,092.05元及坏账准备-10,908,255.51元,追溯调整2021年期初应收账款余额-26,014,708.06元及坏账准备-3,938,615.78元;

  (2)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约定最终结算价下浮率条件或公司需按照合同金额下浮,追溯调整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23,049,791.96元及坏账准备-19,211,958.39元,追溯调整2021年期初应收账款余额-21,649,791.96元及坏账准备-11,945,479.20元; 公司因甲指分包事项,追溯调整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24,985,996.55元及坏账准备-2,179,956.38元,追溯调整2021年期初应收账款余额-18,613,131.03元及坏账准备-930,656.55元;

  (3)因公司营业成本入账时间差异以及预计总成本预计不准确,追溯调整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4,089,652.24元及坏账准备204,482.61元;

  (4)因公司客户与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对合同金额认可存在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12,875,312.44元及坏账准备-1,121,878.16元,追溯调整2021年期初应收账款余额-9,562,250.71元及坏账准备-478,112.54元;

  (5)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补充协议,免除部分应收账款,追溯调整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52,576,155.52元及坏账准备-52,404,775.58元,追溯调整2021年期初应收账款余额-52,576,155.52元及坏账准备-52,395,254.47元。

  核销应收账款信息如下: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金额是客观、准确的,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未发现还需对前期会计差错进一步补充更正。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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