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3日以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出具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涉及的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2041号)(具体请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无锡宏仁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07,400.00万元,高于购买无锡宏仁100%股权的对价102,900.00万元,承诺期届满未发生减值。
以上议案在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时,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未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履行《业绩补偿协议》等规定的业绩补偿义务,同意以上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关联董事刘焕章、方业纬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权票7票,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减值测试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无锡宏仁2022年度剔除募集资金影响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人民币76,157,099.38元。由于2022年度覆铜板下游市场需求不振,叠加地缘冲突及全球通胀加剧等影响,无锡宏仁的覆铜板及半固化片的销量有所下降,部分低于业绩承诺数12,000.00万元,完成率为63.46%。
无锡宏仁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剔除募集资金影响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累计数为人民币267,485,725.22元,部分低于业绩承诺数30,000.00万元,完成比例89.16%。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规定计算,业绩承诺方需对本公司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应对本公司补偿金额70,728,917.28元,即应当补偿股份数量为18,371,148股。同时,广州宏仁、香港聚丰应分别向上市公司返还前期取得的2020年度及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款7,405,869.04 元、2,221,760.71 元,合计9,627,629.75元。业绩承诺主体将按《业绩补偿协议》等规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回购注销补偿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宏昌电子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减值测试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
以上议案在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时,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未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履行《业绩补偿协议》等规定的业绩补偿义务,同意以上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关联董事刘焕章、方业纬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权票7票,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户、支付对价、股份回购注销、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减值测试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焕章、林材波、方业纬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在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时,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未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履行《业绩补偿协议》等规定的业绩补偿义务,同意以上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于2023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0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履行《业绩补偿协议》等规定的业绩补偿义务,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减值测试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保利中创孵化器3号楼212室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8日
至2023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23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以上议案在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时,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未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履行《业绩补偿协议》等规定的业绩补偿义务,将以上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聚丰投资有限公司(NEWFAME INVESTMENT LIMITED)、CRESCENT UNION LIMITED、刘焕章、方业纬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于2023年6月6日下午16:00前将有关证件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出席会议前凭上述资料于签到处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
2023年6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5)登记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保利中创孵化器3号楼212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电话:020-82266156转4212、4211
4、联系传真:020-82266645
5、联系人:李俊妮 陈义华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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