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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股份 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桂清(SHI GUIQING)女士计划于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4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公司于今日收到时桂清女士出具的《关于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时桂清女士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前持股情况

  

  二、股东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时桂清女士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股东本次减持股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因时桂清女士在减持期间内未发生减持,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四、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时桂清女士因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和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价值以及当前市场环境的整体判断,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时桂清女士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2、时桂清女士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时桂清女士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关于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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