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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回复深交所问询函:定增金额调整具备合理性

  本报记者 李雯珊

  5月23日晚间,德联集团发布回复深交所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问询函的公告。

  往前追溯,5月4日,深交所向德联集团发出问询函,要求其说明关于定增金额调整的原因、合理性,以及募投项目产能、效益等相关情况,共8个问题。

  具体来看,3月21日,德联集团发布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12亿元,用于德联汽车新材料胶黏剂研发和制造项目、集团信息化升级及智能仓储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随后,深交所下发问询函,要求德联集团说明募投项目投资数额构成明细情况,本次募投项目与在建或拟建胶粘剂项目是否可区分,是否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况,与前次撤回的再融资申请中的募投项目相比,金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5月16日,德联集团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7亿元,用于德联汽车新材料胶黏剂研发和制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性资金。

  德联集团在回复中表示,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扣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原11.12亿元调减至4.87亿元,原“集团信息化升级及智能仓储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建设。本次调整主要系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和资金需求以及监管相关规定所做出的行动,因此具有合理性。

  “随着中国汽车产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产业飞速发展,胶黏剂已成为公司产品战略调整的主要类别之一,目前公司生产能力已经远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因此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企业营收规模,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德联集团董秘办相关人士表示。

  此外,深交所要求德联集团结合公司胶黏剂产品客户开拓情况、产品认证进度、在手订单或意向性订单、市场容量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的措施,预计下游汽车厂商客户在未来5年将有效消化本项目新增产能的依据。

  对此,德联集团表示,公司已通过主要整车厂的产品及产线认证,已经与包括一汽大众、上汽大众、上汽通用、比亚迪、蔚来、理想等15家整车厂在内的国内外知名整车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将积极利用现有客户资源开发胶黏剂新订单。

  同时,公司认为,国内汽车产销量未来仍有提升空间,未来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有望持续超预期提升,我国汽车用胶黏剂市场容量将保持持续增长。预计下游汽车厂商客户在未来5年将有效消化本项目新增产能,产能消化风险较低,不存在夸大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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