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 洁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日前公布了4月份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分类统计情况。
整体来看,今年以来截至4月份,在中长期承销、服务企业、首发企业承销、民营企业企业承销、专项产品承销等方面,商业银行都发挥着主力军作用。
从中长期承销情况来看,排名前20家主承销商中,有16家商业银行,4家券商。其中,中信银行位居榜首,该行中长期承销额为1121.2亿元,承销债券238只,承销发行人186家。
在服务企业方面,排名前20家主承销商中有19家商业银行,1家券商。其中,前14名均为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以承销发行人362家的优势居于首位。
在首发企业承销方面,排名前20家主承销商中包括13家商业银行,7家券商;民营企业企业承销方面,排名前20家主承销商中有19家商业银行,1家券商。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商业银行在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方面占据绝对优势,但各商业银行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例如,中长期承销方面,排名居前的主承销商银行与排名较后的银行之间,承销差额高达890亿元。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杨海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造成债券承销业务开展情况存在差异的主要因素是商业银行的战略导向、债券承销展业策略、激励机制、专业团队、风险控制等,以及由此形成的对资金方的影响力。
在业内人士看来,各家商业银行债券承销尽管同质化严重,但各自在市场占有、规模、排名等方面还是存在差异,这可能与各家银行业务承揽能力,内部管理,以及客户基础等因素有关。
一位不愿具名的商业银行从业者告诉记者:“由于行业同质化竞争激烈,此前商业银行出现过相关业务‘价格战’、甚至一些违规承销等情况。”
事实上,今年以来,交易商协会持续加大对银行间债券市场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多次公示“点名”多家银行承销业务和发行环节涉嫌违规等行为。
杨海平建议,商业银行要在充分理解主承销商责任和相关监管规定的基础上,建立债券承销业务合规管理框架和展业守则,对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划定边界。通过单独的考核制度、激励机制,激发专业团队的创造性。在充分理解客户的基础上,匹配产品结构和要素。此外,围绕本行战略,制定债券承销业务展业策略。强化内外部联动,积极推动“商行+投行”的综合服务模式。
前述业内人士表示,部分商业银行及机构重视市场规模和排名,因为这有助于其未来更好地承揽业务。未来,商业银行提升承销业务能力需要扩大基础客户群体,不仅要把规模做大,更要把业务做精,提升承销专业性与合规性,积极打造市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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