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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23年6月9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9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9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6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1、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尚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 6 人、独立董事为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为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6月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内容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7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人:侯果

  会议联系电话:0377-69723888;传真:0377-69722888;

  邮政编码:474500             电子邮箱:dmb@flacc.com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6。

  2.投票简称:飞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9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9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6月5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飞龙股份”(002536)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大会选举2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1名。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摆向荣和王宇。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摆向荣同志,出生于1967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文化,高级会计师。1999年10月至2002年9月任宛西制药财务科科长,2002年9月至今任宛西制药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宛西制药董事、财务总监。2014年6月至今任宛西控股董事。自2005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公告日,摆向荣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耀志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摆向荣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王宇同志,男,出生于1980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文化,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03年7月至2004年5月在公司办公室工作,2004年5月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截至公告日,王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7月29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

  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推荐及本人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孙锋、孙耀忠、李明黎、刘红玉、李江、赵书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孙玉福、方拥军、侯向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孙耀志、张明华、梁中华及独立董事李培才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上述同志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同志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锋同志,出生于1975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和宛西控股董事、宛西制药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9月至2000年4月在北京埃特玛多功能膜材料有限公司任销售部经理;2000年4月至2003年12月就学于新西兰梅西大学,攻读商业管理研究生课程;2004年1月至2006年1月任上海月月舒妇女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任宛西制药总经理助理;2008年1月至2017年9月任宛西制药董事、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宛西制药董事长、总经理,曾获南阳市“五一劳动奖章”、河南省劳动模范、河南省优秀企业家、河南省杰出民营企业家等荣誉。2014年4月至今任宛西控股董事。自2008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孙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孙锋为公司董事长孙耀志之子,副董事长、总经理孙耀忠之侄,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耀志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孙耀忠同志,出生于196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1978年12月至1980年11月在部队服役;1980年12月至1995年7月任河南省内乡县石油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副经理;1995年8月至2002年9月任宛西制药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并兼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副会长、河南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2003年被南阳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04年被评为河南省劳动模范,南阳市五届、六届人大代表,2011年10月任中共西峡县委委员。2015年被评为第五届河南经济年度人物,2018年被评为中国汽车产业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杰出人物。自2003年1月1日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孙耀忠持有公司股份2786.0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孙耀忠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耀忠为公司董事长孙耀志之弟,董事孙锋之叔。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耀忠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李明黎同志,出生于1968年10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和宛西控股董事、宛西制药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1998年至2001年7月任月月舒集团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17年9月任宛西制药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宛西制药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宛西控股董事。自2005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李明黎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耀志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明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刘红玉同志,出生于1972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执业药师,本科学历。1992年09月至2000年5月在宛西制药担任车间技术员,2000年6月至2003年1月在仲景宛西制药担任前处理车间主任,2003年2月至今担任宛西制药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刘红玉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耀志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红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李江同志,出生于1981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研究生学历。现任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深改办主任。2004年1月至2010年5月任宛西制药沈阳OTC代表;2010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宛西制药东北大区OTC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任宛西制药东北大区经理;2016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仲景宛西制药四川省区经理兼西南大区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仲景宛西制药总经理助理兼深改办主任。

  截止公告日,李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耀志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赵书峰同志,出生于1973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重庆飞龙江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自1996年至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自2001年1月在西泵股份工作,历任质检科副科长、车间主任、生产科长、技术部长、技术副总经理;自2003年1月至2012年6月任西泵股份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重庆飞龙江利汽车部件有限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1月至今任重庆飞龙江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赵书峰持有公司股份15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赵书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玉福同志,男,1958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河南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铸造学会秘书长,河南省铸锻协会执行会长,河南省金属学会副理事长,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1月至今任河师大新联学院(2021年更名为中原科技学院)教授,现任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平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孙玉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玉福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方拥军同志,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河南罗山县人。1993年本科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会计系,200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管理学(财务管理)博士学位。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方拥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方拥军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侯向阳同志,1979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6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于2021年1月6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担任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教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现任河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职律师。

  截止公告日,侯向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侯向阳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飞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侯向阳,作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侯向阳

  2023 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飞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孙玉福,作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孙玉福

  2023 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飞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方拥军,作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方拥军

  2023 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9: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5月12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耀志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9名董事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另4名拟聘董事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对董事会进行换届。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孙锋、孙耀忠、李明黎、刘红玉、李江、赵书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5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对董事会进行换届。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孙玉福、方拥军、侯向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方拥军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5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6月9日(星期五)15: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23年5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3名监事现场出席了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3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摆向荣主持,本公司监事王宇、李永泉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对监事会进行换届。监事会同意提名摆向荣、王宇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现任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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