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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3-061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海波、王佳才、段浩然、彭威洋、闫康平、李双海、陈振华,合计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拟定的相关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告编号:2023-06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3-064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于2023年5月17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有关审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更新和修订,形成《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3-062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0年9月向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20万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09,622,74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8,695,909.4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926,830.6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1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0CDA40176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的制度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0年版)”),该修订于2020年10月15日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年版),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0年9月22日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9月22日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开立专项账户的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多5,599,682.00元,系尚未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2020年9月22日,公司已划转该发行费用。

  注2:2020年10月12日,公司用募集资金210,000,000.00元及截至2020年10月12日孳息18,992.20元合计210,018,992.20元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0月29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7559)销户。

  注3:2020年10月21日,公司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100,000,000.00元。2020年10月29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7567)销户。

  注4:2020年10月29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580,926,830.60元及截至2020年10月29日孳息237,038.63元合计余额581,163,869.23元转入广西鹏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405044129200069483),用于实施“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2020年10月29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405044129200069359)销户。

  注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开立了一般账户, 2020年10月21日,本公司及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至此,该账户纳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2022年6月2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405044129200069483)销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募投项目“20 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综合因素影响,部分建设工人、工程设备、工程材料等到场时间均有所延后,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延后,湿法磷酸生产线已建成投产,后端磷酸二氢钙、净化磷酸生产线预计在2023年6月30日建设完成。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无。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并授权实施募投项目的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议案经本公司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总额不超过12.0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2021年9月17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止)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议案经本公司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授权期内,子公司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1,545,000,000.00元,赎回到期理财产品1,545,000,000.00 元。

  5.未使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0元,已全部用于项目投资。

  6. 其他需说明事项:无。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募投项目“20 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综合因素影响,部分建设工人、工程设备、工程材料等到场时间均有所延后,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延后,湿法磷酸生产线已建成投产,后端磷酸二氢钙、净化磷酸生产线预计在2023年6月30日建设完成。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21 年 7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37号)的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1,16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0,00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12,600,000.00元(含税)(承销保荐费用合计13,600,000.00元(含税),本公司已于2021年01月22日支付1,0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47,4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分别存入本公司账户,其中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开立的23546001040019142账号人民币200,000,000.00元、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开立的23546001040019134账号人民币134,624,200.00元、存入本公司在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开立的23546001040019126账号人民币52,000,000.00元、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开立的23546001040019118账号人民币201,977,900.00元、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开立的52050165603600000916账号人民币241,557,900.00元、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开立的52050165603600000915账号人民币317,24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274,659.4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4,725,340.56 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额842,381.69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143,882,95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8月19日出具了XYZH/2021CDAA40144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根据募投项目不同用途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以下合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多3,517,041.13元,系尚未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2021年8月20日,公司已划转该发行费用。

  注2:2021年8-10月,公司用募集资金131,107,158.87元及截至2021年10月20日孳息(扣除手续费)22,382.25元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0月2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9134)销户。

  注3:2021年8-10月,公司用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孳息(扣除手续费)164,457.36元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0月2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546001040019142)销户。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项目地址位于公司罗尾塘厂区,目前已经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本年申请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亦涉及在该厂区建设硫铁矿制酸装置,为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拟将两套硫铁矿制酸装置同步建设,预计完工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注2: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目前处于相关研发设备采购中,预计在2023年12月31日建设完成。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无。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总额不超过12.0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2021年9月17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止)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议案经本公司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授权期内,本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14,000万元,赎回到期理财产品14,000万元,

  5.未使用完毕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本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4,622,117.80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304,622,117.80元。剩余募集资金本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需要,按规定使用。

  6. 其他需说明事项:无。

  (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2022年,30万吨/年硫铁矿制酸项目由于主要原材料硫精砂价格上涨,可研报告编制采购价格540元/吨,2022年实际采购单价934.04元/吨,硫精砂价格上涨幅度为72.97%,导致该项目未达预计经济效益。2023年1-3月,该项目实现经济效益375.88万元,未达到预计经济效益,主要是由于:(1)主要原材料硫精砂市场价格继续维持高位,2023年1-3月采购均价为897.06元/吨(含运费);(2)硫酸市场价格出现下降,2023年1-3月公司硫酸实际采购均价为194.20元/吨(含运费),公司按照硫酸采购均价测算项目产值,而项目可研报告效益测算假设硫酸产品价格为280元/吨,硫酸价格较预计下降30.64%。

  注2:工程研究中心没有具体的产品销售,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三、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均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无差异。

  五、其他

  无。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3-063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刘蕾、曾韬,合计2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陈明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拟定的相关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告编号:2023-06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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