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协同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但由于时间紧迫,工作量大,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回复工作已近尾声,为进一步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以期有更充裕的时间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相关回复工作并对外披露。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再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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